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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杜绝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现象的通知
作者(来源):县教育网 2006-12-19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据反映,在近期职称评审工作中,出现少部分教师弄虚作假,利用各种手段弄到有关部门的证书,甚至有个别教师违法私刻公章,伪造证书。为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充分体现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现将杜绝职称评审弄虚作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欢迎所有对弄虚作假现象知情的教职员工以各种形式举报,举报时务必写清楚举报对象作假的具体情况、证据,提倡署名举报,县教育局坚决做到有举报必查(未写清楚举报对象具体情况除外)而且保证替举报者保密。举报联系地址: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或监察室,联系电话:64762548  64758543  64751553   邮箱: rsk@cnjyw.net

二、欢迎申报职称的教师自我检查,主动于1222日前到学校、学区或县教育局人事科交待清楚并取回作假证书,县教育局将不再追究责任。

三、1222日以后,县教育局对审查或评审时发现弄虚作假的对象,将给予严肃处理:① 对申报对象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在三年内不准申报职称;②对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学区名额不再追补;③属审核、把关不严的,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审核人的责任。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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