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职校字〔2005〕34号
关于04学年学校教师优职推选的指导性意见
各教研组:
为了正确评估我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成绩,根据县局《关于做好04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同时也考虑到我校近几年来推优的实际情况,特要求各教研组在制订04学年优职推荐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过程中结合本组实际参照以下几点意见实施考核:
一、方案应有一个具体的量化标准(此前已较为公平、公正且顺利地推选出优职名单的教研组除外);
二、方案要以本学年教务处、政教处的教师、班主任量化考核分数为主要依据,结合特殊条件加分;
三、第二点中的特殊条件加分对象主要是指在教师和教育管理职务评审方面有直接需要的教师(且所加分值应根据本组实际情况酌情合理加分),如:
1、当年参加职称评审,但任现职以来未取得优职的教师;
2、参加工件以来从未获得优职的教师;
3、此前已参加职称评审,但因分值过低而未获通过,且本年度仍要参评的教师。
四、方案中对05学年的推优办法应有明确指向。
1、新学年初就应尽早产生科学合理的新方案,以便所有组员参照执行;
2、新方案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效,主要依据是教务处、政教处的两个量化考核标准。
200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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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优职推选 04学年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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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各教研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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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送:县教育局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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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室 二○○五年七月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