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职业中专关于加强3+2班级学习
和行规管理的补充规定
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3+2班级的管理,营照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各有关同学的学习积极性,督促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温州市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苍南职业中专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苍南县职业中专学生违纪处罚办法》以及挂钩高职院校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3+2班级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几条补充规定,望全体3+2班级同学严格遵照执行:
1、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违规、违纪5次,给予警告处分(含班主任、课任教师、学生会提供违纪材料);
2、旷课10节以上(含10节)给予警告处分;
3、打赌、抽烟、喝酒等严重违规、违纪按《苍南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4、本学期受警告处分,从受处分之日起半年后才允许申请撤消,记过处分从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后申请撤消,受处分的学生,按高职院校选拔要求的有关规定,学校不予以推荐升入相应的高职院校;
5、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者不予以推荐升入高职院校;
6、病事假必须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政教处主任签字备案,方可准假;
7、选拔按80%比例升入高职院校。
苍南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室
二OO四年二月十日

